202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通知
一、答辩内容及方法
答辩人员围绕主要业绩(主要工作、工程项目、科研课题等)及个人所写的论文论著,在以下几方面作详细阐述:
1. 设计构思或编写的标准、定额、条例、规范等的作用、适用范围
2. 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、技术含量、业内的影响
3. 确保施工质量的主要措施、建议、意见
4. 解决工程中复杂、疑难技术问题的实例等
个人阐述应把握重点和突出技术特点,时间为10~15分钟。答辩方式由评委提问,申报人进行答辩。
二、答辩时间
答辩时间:2021年11月20日(星期六)上午8:40开始
答辩有关事项和名单顺序将于11月19日下午17:00前在申报系统平台公布,请及时关注
三、答辩地点
1. 答辩地点: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(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四方城2号)
2. 酒店联系人:王 旻 025-84430888;13814093622
四、其他事项
1.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能参加20日答辩且经设区市建设职称主管部门(省直单位须经主管部门)同意的申报人员,可申请在21日上午10:00~11:00(详见附件2) 补充答辩一次:
(1) 参加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会议(需提供会议主办方证明)
(2)参加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(需提供相应证明)
(3)因病、待产住院(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)
(4)其他特殊事项(需附证明材料)
2. 为保证评审严肃性和公平公正,凡无正当理由应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人员,均视为放弃本次评审。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称办和省各有关单位职称(人事)部门及时通知答辩人员按时参加答辩,同时将通知情况于 11月10日11:30 前及时反馈厅职称办
联系人:宋益民 025-51868930;13851564106
五、特别提醒
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,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,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报到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防疫检查,出示本人身份证、“苏康码”、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以及答辩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参加答辩活动时请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并配合工作人员安排
查看答辩人员名单,请点击原文阅读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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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材来源: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编辑整理:洪爽